目前,签了艺人合约不想干了怎么办的话题当下热度很高,同样对于艺人想解约公司不肯怎么办大家又了解多少呢?今天,不妨同康晓百科聊一聊这个有关话题。

签了艺人合约不想干了怎么办(艺人想解约公司不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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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主播在合约期内,跳槽算违约么?

这个肯定会的,现在的直播平台越来越多,对于艺人都是有约束的。每个合约都是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上基本都写着三年内不能去别的地方开直播,只能跟着这个公司开直播,违约的话,要付相应的赔偿金的。

这种事情在歪歪上面经常出现,除非你不火,没什么粉丝什么的,还有你签约的时候用的不是你的相关证件。

劣迹艺人解约需要赔钱吗?

要的。

首先来说,品牌方如果看到艺人在相关生活作风或者是其他方面有一些恶劣的行为时,肯定会在之一时间解决,因为这会影响到公司或者品牌的声誉,而在解约之后肯定不需要赔偿,因为当初在跟艺人签约的时候,都会设定这样一个道德条款或者是相关的条款。

一般条款中都会包括一人不得作出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破坏国家统一或者其他的宣扬民族仇恨的行为,如果一人违反规定,相信品牌方,自然就不想再跟艺人有长期的合作。

毕竟艺人的一些恶劣行为已经冒犯了公众,有损个人和品牌的形象,品牌方之所以会因为这些原因解决,就是因为他们早就已经使用类似的条款,一人反而还要赔偿品牌方相应的损失。

最近几年在调查时期也是看到有很多明星艺人在前期确实风光磊磊,有辉煌的成就和较好的作品,但是一旦因为其他方面的行为翻车,可能就会让品牌方在选择一人签约的时候特别谨慎,尤其是一些网红艺人,其实更是很不靠谱,一旦被粉丝指控或者是其他的方面对品牌方非常不利,相信很多选择品牌的工作者也会觉得非常委屈。

无线艺人的三种合约有什么不同?

据我了解的,在TVB,合约有两种:一种叫“部头约”,一般只规定一年拍多少部电视剧,其余时间的任何活动都是自由安排,TVB也不会多加干涉,在大陆发展很多的明星都属于这种,最熟悉的是陈键锋,最近听说林保怡、佘诗曼、邓萃雯等都改签了部头合约。

另一种合约是“全经纪人合约”,也就是你说的经理人合约,艺人一般都签至少七八年,多则二十年的时长,等于将一生都奉献给了TVB,签这种合约的艺人不仅工作时间长,主要是相应报酬少得可怜,合约中明确规定他们拍摄TVB的剧报酬是很低很低的,而且必须义务支持台里的活动,年轻艺人一开始都是这种合约,比打工仔好不了多少,稍有不慎得罪了高层就会被雪藏。

感觉TVB好像怕重新出现梁朝伟、刘德华、古天乐等红了就会离开的明星,所以对于年轻艺人力捧的很少,力求让他们都半红不紫的,比如马国明、黄宗泽和吴卓羲,年轻一辈力捧的也就林峰、杨怡,这还是拿出来镇台面的。相比来说中年的比较吃香,像近年蹿火的黎耀祥和谢天华,大概是觉得他们没有冲劲了,捧红了也会乖乖呆在台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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